2011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池片、组件开展了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随即要求中国光伏制造商对出口美国的电池片、组件缴纳税率为18.32
风险应对能力。但是美国无法对东南亚的产能反补贴,只能反倾销,倾销税,税率不高。美国可以对大陆201调查,反供应链强迫劳动等限制,但对东南亚不适用。所以双反对于东南亚建厂的企业,有影响,但是完全是可以承受
由来已久。2011年,美国首先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池片、组件开展了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随即要求中国光伏制造商对出口美国的电池片、组件缴纳税率为18.32%-249.96%的倾销税,以及14.78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倾向日益严重,在光伏领域更是频频借关税等手段打击海外光伏企业。然而,制造贸易壁垒不仅没有成为美国光伏产业的保护伞,反而拖累该国自身的能源转型。
据行业媒体《光伏杂志》报道
实体,规避美国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在实施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 a-SMACC向美国商务部(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提交的申诉很有可能导致此类关税被扩大到东南亚国家。 该联盟
,美国政府认同SolarWorld的观点,即中国廉价组件阻碍了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在市场上的竞争。因此,美国对中国的太阳能公司征收了反倾销和反补贴(AD/CV)关税。 作为遏制,中国对美国生产的多晶硅也
维持在较高水平。EVA粒子的历史高点出现在2011年,价格一度达到21000元/吨(含税)左右,但1年后价格很快回归常态,主要原因系2011年光伏行业遭遇欧债危机、美国反倾销反补贴危机,导致
至四万亿计划以前的水平,主要原因系2011年光伏行业遭遇欧债危机、美国反倾销反补贴危机,导致2011-2013年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几乎没有增长(在30-36GW区间内徘徊)。
■ 而在这一轮周期
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此外,美国未来可能还将继续推进价值观外交,联合少数西方国家以所谓的新疆人权为由持续对中国光伏业进行打击。
由上可知,除了过往的337调查、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
继新疆棉花之后,美国当地时间2021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以所谓的强迫劳动为由将5个中国实体列入实体清单,从出口管制角度开启了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新一轮打击行动。本文将重点
、高度相似的产品,很显然,这又是一次知识产权之争。
知识产权之争从未停歇
事实上,在中国光伏行业发展史上,类似的知识产权之争从未停歇。
2011年,西屋太阳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控告
ZepSolar和美国阿特斯侵犯其简化组件安装程序及降低成本的两件专利。诉讼案件的结果是,2012年6月,西屋太阳能宣布已经解决了该专利侵权纠纷,没有公开和解手段和和解金额等。
2014年,日本京瓷向东
以外的国家实际上都无法与这些公布的成本展开竞争。
光伏行业之前采取的唯一实质性制裁措施如美国2012年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只是对中国公司在东南亚设厂产生了影响。如果取消这一制裁,这些工厂很可能明天就会
最快解决的问题。
一直以来,电池和组件生产的中国份额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保持不变,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公司不得不在东南亚生产电池和组件以满足美国的出货量需求。同样,如上文所指出的那样,如果取消2012年的
贴政策急需调整的当下,考察分析德国补贴的制度设计以及未来补贴政策转型方案对中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在联邦层面一直采取相对节制、温和的税收抵免政策,同时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在州政府
层面,各地因地制宜,采取相对多样化的措施,如加州的净计量电价、得克萨斯州绿色证书等。这些激励使得美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成本远低于德国。
其他国家例如西班牙光伏产业泡沫破裂的政策失误、日本高额补贴
一个国家的命运,往往和能源体系的创新革命紧密相关。比如美国在19世纪下半叶的崛起,就离不开其打造的最具时代性的原油体系:
在生产端,洛克菲勒创办了标准石油公司,通过改良设备、以及高效的冶炼技术
,提高了炼化效益,继而控制了美国95%的市场,又通过价格战、雇文痞、收买黑帮等方式,一度控制了全球85%的市场;
在运输端,洛克菲勒放弃了当时广泛流行的铁路运输,开创性地建立了庞大的输油管道,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