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工信厅、辽宁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印发《2023年辽宁省绿电绿证交易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绿电交易优先组织,新能源发电主体可参照绿电交易外的剩余发电量与电网企业签署优先发电购
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在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推进煤电向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二十一)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落实风电
交易品种,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研究探索“黔电外送”参与省内辅助服务市场,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绿电市场交易,试点推进省内绿电交易,做好
、电网调度、交易结算等环节的优先定位,加强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衔接。合理拉大峰谷价差。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同本地电力供需和市场建设情况相适应的中长期合同分时段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拉大峰谷价差,加强中长期
企业交易电量。优先推动高耗能用户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过参与绿电交易或购买绿证方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为新能源企业锁定
交易。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引导重点企业对标建立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
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交易结算等环节的优先定位,加强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衔接。完善新能源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完善与新能源发电特性相适应的中长期交易机制,满足新能源对合同电量、曲线的灵活调节需求,鼓励新能源高
。优先推动高耗能用户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过参与绿电交易或购买绿证方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同时,做好中长期合同调度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负荷预测、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情况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
支持。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履约补充机制。(十一)鼓励绿电绿证交易。鼓励我市能源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支持购售电公司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建设
绿色低碳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包括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网互动、电力需求侧管理、绿证及绿电交易等服务。支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认证和推广服务,重点支持碳足迹标识、节能产品、低碳产品等认证和推广服务。支持碳计量、碳排放监测、温室气体测量等服务。
支持。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深圳市碳交易市场履约补充机制。(十一)鼓励绿电绿证交易。鼓励我市能源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支持购售电公司为我市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建设
绿色低碳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包括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网互动、电力需求侧管理、绿证及绿电交易等服务。支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认证和推广服务,重点支持碳足迹标识、节能产品、低碳产品等认证和推广服务。支持碳计量、碳排放监测、温室气体测量等服务。
单位:省能源局)(八)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全面推行省级绿色电力证书,连接国家绿证制度和国际绿证体系,适度扩大核发范围,简化核发流程,建立基于市场需求、反映发电储能成本、鼓励先进技术的价格机制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为主要方向,推动工业园区、工厂开展清洁能源替代,促进工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依托工业碳效码场景应用和碳效综合评价,引导工业企业开展绿电交易。组织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
参与现货交易,市场竞争持续加剧,跨省区外送省间壁垒依然存在。同时,为进一步激发绿电需求,国家召开绿电、绿证专题会,国家及多个省份也出台了规范和促进绿电交易的政策,市场挑战与机遇并存。今年前三季度,公司
交易电量的3.11%;参与宁夏、冀北、山东、广西等11个省份的绿电交易,成交电量7.11亿千瓦时,预计增加环境价值收益4000万元左右。公司三季度市场化交易电价较为平稳,较上半年未发生明显波动。三季度,在
制度与绿电交易试点进行了充分衔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已与北京、广州两家电力交易中心实现了系统互联、数据互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交易中心批量核发绿电对应绿证。鉴于绿证核发交易制度的实践经验,以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