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推行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
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充分利用油气矿区、工矿场区、工业园区的土地、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风电、光伏。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发布2022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
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建立完善新能源绿色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加大认证采信力度,引导企业利用
市场主体出售、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的需求,并为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的电力用户提供绿色电力证书。 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是国家对 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
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举措,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绿色用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将为追求零碳低碳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等提供实现途径,并使之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三是推动重点行业转变用能方式
企业形成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以及企业等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在建筑领域,推行绿色用能,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善省内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责任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监测评价体系
成本疏导及价值回收提供重要途径,保障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有序发展。
(4)推动商业模式与业态创新。建设全国统一能源大市场,可以在满足用户能源消费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掘需求侧消纳绿色电力、节能增效管理以及
购买绿色证书等多样化需求,推动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集商、储能电站等新型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和调动需求侧消纳可再生能源的潜力与积极性,有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消费端的结构占比,加速需求侧清洁化转型
引导机制,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消纳增量激励政策,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等。随着体制机制和市场体系逐渐完善,将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发利用新能源的积极性,促进新能源快速高质量发展。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部分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
(四)实施五大重点工程。
1.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探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在已建2#、5#、6#风电场内加快网箱养殖、贝藻类筏
附加价值,谋划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积极打造卖电+卖碳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积极衔接、有序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
、对补贴确权贷款给予合理支持。 五、补贴资金在贷款行定点开户管理。 六、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方式适当弥补企业分担的利息成本。 七、足额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八、优先发放补贴和进一步加大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