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
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新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市场主体的准入及注册参照现行管理要求执行。天津区域内具备市场化交易资格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
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新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市场主体的准入及注册参照现行管理要求执行。天津区域内具备市场化交易资格
11月11日,南方电网后勤管理中心与国家电投广东公司、广东能源集团签订绿色电力交易购电意向协议,协议每年交易电量超6000万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减少标煤消耗超1.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5万吨
。南方电网生产科研基地将实现全额绿电消费,成为目前我国绿电消费规模最大的中央企业零碳总部基地。▲11月11日,南方电网后勤管理中心与国家电投广东公司、广东能源集团签订绿色电力交易意向协议。周志旺 摄党的二十
日前,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丰富新型储能参与的交易品种,健全配套市场
分摊、价格补偿及结算规则。结合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建设情况,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省间现货市场和绿色电力交易,参与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优化区域电力资源配置。详情如下: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一图读懂山西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落实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价格政策,鼓励新建项目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
非化石能源消纳比重与阶梯电价联动机制。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落实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价格政策,鼓励新建项目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
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中央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
,坚决取缔有关“两高”项目不合理的价格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受益农户污水处理付费机制。(七)完善市场化机制。深入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制订分行业能耗
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第五部分,抓好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
运维费用多方分担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运营机制。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绿色低碳
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认真落实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扎实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充分发挥省级国有资本在节能减排领域的重要功能作用
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平台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和省创新创业共同体等创新平台。(省科技厅牵头)(七)完善市场化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设排污权、用水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引导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和全国范围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的作用。落实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并网保障机制,各省
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从2022年起,逐步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计量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的相关制度。原文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绿色电力供应水平作出积极贡献。下一步,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将遵循风光项目并网保障原则,落实各相关单位职责,指导督促做好项目申报、审核、接入条件落实等工作,破解电网接入消纳瓶颈,有力、有序、公平保障市场化项目并网,全面提高项目开发规模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