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市场份额要求,并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实现强制性市场份额完成量的流转。可再生能源电力除了通过电力销售获得电价收入,还可以通过绿色证书交易获得额外收入。从实施效果来看,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对可再生能源
通过绿证交易平台,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计为消纳量。消纳量转让和自愿认购绿证两种替代方式并行不悖,水电消纳量不能用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但
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
2、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计为消纳量。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对消纳量转让进行业务指导。各省
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向其他市场主体购买消纳量或绿色电力证书,正常情况下可以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对于确因用户自身原因未履行消纳责任权重的情况,在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体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同时设计合理的
。
(二)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八、消纳量监测核算和交易。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消纳量账户设立、消纳量核算及转让(或交易
实施与电力交易衔接。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指导参与电力交易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优先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应的电力交易,在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审核、电力交易信息公布等环节对
改为每季度申报一次,半年审批公布一次,确保补贴资金能及时到位,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3、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以强制配额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水平,促进
面临市场化程度偏低,全社会缺乏绿色电力消费的意识,绿色电力的市场交易渠道不通畅等问题。
去年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132号
审批公布一次,确保补贴资金能及时到位,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第三,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以强制配额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水平,促进降低发电成本,弱化对补贴的
%。作为全球最大的绿色电力生产国,我国仍面临市场化程度偏低,全社会缺乏绿色电力消费的意识,绿色电力的市场交易渠道不通畅等问题。
去年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收益(约3美分/千瓦时),光伏发电项目实际收益也仅折合人民币0.3元/千瓦时左右;德国跟我国第三类资源地区条件相类似,2018年招标电价在5欧分/千瓦时以内,折合约6美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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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克服。一是分布式项目市场化交易问题。分布式平价项目单位与用电单位直接达成电力交易,但如果项目电量不能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余电只能卖给电网,项目收益会受影响。目前分布式发电市场化
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可按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机制和政策获得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国家通过
可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发电权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电力交易机构应完善交易平台和交易品种,组织实施相关交易。
阳光解读:弃风、弃光状况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尽管2006年施行的《可再生能源
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就近直接交易试点和分布式市场交易除外)。
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可按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机制和政策获得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
、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建设无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以试点方式开展就近直接交易。鼓励用电负荷较大且持续稳定的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和配电网经营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
降低就近
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可按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机制和政策获得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国家通过多种措施引导绿证市场化交易。
五、认真落实电网企业接
全国范围内参加发电权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电力交易机构应完善交易平台和交易品种,组织实施相关交易。
四、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风电、光伏发电
三版征求意见稿中,第一版最模糊,第二版最详细,第三版相对于第二版有所改进,但是在开历史倒车。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计划发布的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将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与绿色证书相结合,并且按省份划定了
问题。按照第三版征求意见规定,发电企业与配额义务主体可通过购买绿证来完成配额的补充(替代),现实是风电发电成本明显低于光伏发电,在电力交易中风电更受欢迎。在配额制实施过程中,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