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内蒙古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国家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
分别同比增长12.7%、6.9%,比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速高9.6、3.8个百分点。
四、绿色低碳转型相关产业政策持续完善
出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能源绿色
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加强能源转型政策保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撑新能源消纳。出台《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引导
政发〔2022〕16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随着双碳战略深入推进,云南省立足绿色能源优势,坚持以绿色能源开发和能源保障网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建材、轻工、纺织等高耗能行业企业要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减少企业用能。引导汽车制造业、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既有
、品质消费进农村。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经济
效率和消费承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建设涉外消费专区。鼓励各地区围绕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主题有序建设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集聚区,稳妥有序
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累计创建5批、23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4批、67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建设省级绿色智慧示范住区61个。十三五期间,全省获得二星级及
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和光伏分布式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利用。在巴彦淖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等地,开展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建设,提升城镇乡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在
绿色用电水平。在呼包鄂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与分布式新能源一体化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有序推进太阳能热发电发展。发挥太阳能热发电储能调节能力和系统支撑能力,在阿拉善、巴彦淖
等绿岛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三)城镇建筑节能提升工程。全面贯彻城镇建筑绿色低碳规划理念、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管理,落实低碳城市、韧性城市
明显提高,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建成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需要我们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
以上,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绿色低碳发展指标。
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把握的政策方向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的重点放在稳住经济发展增速上、稳住市场主体上、稳住经济社会大局上,把进的
。加大坝区、园区等重要粮油生产基地农田小气候、实景观测站(网)等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病虫害监测防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大项目资金、科技、农资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升粮油单产水平
。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二十七)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药、化肥、兽用抗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