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启星铝业、博大伟业、中聚新能源、格致汽车等18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辽源
利用等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鼓励引导企业及居民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消费方式。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4.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组织各县(市、区
企业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3. 构建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
瓦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能源消纳指标,规划建设100万千瓦辽源绿电产业园。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统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实现多种新能源协同发展。积极争取整
,认定院士工作站达到1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29家;认定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家;申报省国际联合实验室2家,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个,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个;认定市级产业技术创新
工业园区30家左右,打造省级绿色工厂800家以上。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用工业互联网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推动产业模式创新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会员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环境责任意识。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统筹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推出一批绿色低碳典型
税收优惠政策。对实施绿色建筑项目的企业和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废弃物利用比例符合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建材,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四十三条 符合国家、四川省相关标准和城乡规划要求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
、分类指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第五条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等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的相关要求。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辖区内绿色建筑发展
推进城区、园区和乡镇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创新光伏发电开发、消纳方式,提高能源系统综合能效,进一步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绿色低碳
协同配合,调动全社会光伏开发利用积极性,探索形成“政府带动、企业参与、百姓受益”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光伏开发模式。(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
,多领域开展氢能示范应用,高效能运用能源转化成果,建设中国北方“氢谷”。、坚持清洁低碳导向,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风光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形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新格局技术标准
黑土地保护利用新经验,探索运用标准化方法推广各类型黑土地保护利用新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工程1 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
,每年最高补助 30 万元。2.鼓励数字化示范企业建设。获得省“未来工厂”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企业,一次性奖励30 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
产业研发攻关。围绕节能环保、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域,推动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向沿黄地区倾斜,组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在“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及领军企业培育建设
印发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