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功能,实现平台对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全覆盖和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准确统计。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有关政策文件,鼓励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水
,大力发展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更好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助力扩大国内需求。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科学谋划“十五五”重点任务对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确定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
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在一定期限内首次获得动力电池、绿色建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的企业予以相应支持。支持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按不超过绿电交易价格中所含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
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对参与国家或省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在一定期限内首次获得动力电池、绿色建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的企业予以相应支持。支持企业绿色电力消费
完善,交易模式更加多样。高效的核发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核发规模迅速扩大,灵活的交易模式充分激发了供需两侧参与市场积极性。2024年我国绿证核发质效显著提升,全年核发绿证47.34亿个,同比增长28.4倍
年12月底,我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2024年我国绿证交易规模增长迅速,全年交易绿证4.46亿个,同比增长3.6倍,其中绿证单独交易2.77亿个、绿电交易绿证
、智能化、绿色化,并持续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这种转型效应也将支撑经济持续向好。升:随着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新动能、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部分典型行业用电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行业用电高速增长,反映我国在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积极进展,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新兴产业用电量快速增长的同时,电力消费有了更多清洁化、智能化的应用场景。走进合肥高新区,中安创谷、中国声谷等
(一)扶持对象1.在本区域范围内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2.在本区域节能属地管理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项目除外。申报
开发和新能源技术应用。重点用于支持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支持储能、智能微网等新型电力系统应用。支持通过购买绿电绿证提高企事业单位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7.节能减排降碳技术研发和应用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
装备研发力度,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壮大。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省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1000万千瓦、300万千瓦;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左右的尖峰
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优化;建设绿证交易服务平台,为企业参与绿证交易提供服务;鼓励企业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积极营造主动消费绿电的良好氛围。二是创新开发利用模式。为满足企业绿电需求、促进
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坚持延链补链强链,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链,打造具有标志性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能源消费上,进一步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煤炭转化综合利用效能;完善节能管理,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绿电资源就地转化,推动绿电绿证交易,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竞争有序、风险可控的电力市场体系。五、强化科技创新,聚集能源发展力量能源法明确加强能源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提出建立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实现
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展开发模式1.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投资主体。对利用公共机构屋顶和公共设施建设光伏的,鼓励以县(市、区
)为单位统筹资源,采取合法合规的投资方式,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
电气化技术应用,提升绿电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新建民用建筑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创新引领,科技增效。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注重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