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园区道路、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园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夜景亮化工程应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到2019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内非工领域小型
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目标和具体计划,搭建园区现有屋顶资源信息平台,分别规划收储一批具备建设条件的屋顶,在全市层面组织1-2次园区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方对接活动。有条件的园区鼓励推行光伏屋顶资源统筹租赁机制
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外立墙面及玻璃幕墙建设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园区道路、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园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夜景亮化工程应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到
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目标和具体计划,搭建园区现有屋顶资源信息平台,分别规划收储一批具备建设条件的屋顶,在全市层面组织1-2次园区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方对接活动。有条件的园区鼓励推行光伏屋顶
水源利用率。3、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建立十三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结合旧房综合改造,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前提下,切实开展平改坡、门窗、外遮阳等节能措施改造
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系统和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引入低影响开发模式,采取屋顶绿化、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等措施,建立雨水收集及再生水利用系统,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小雨不积、大雨不涝、水体不臭
水源利用率。3、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建立十三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结合旧房综合改造,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前提下,切实开展平改坡、门窗、外遮阳等节能措施改造
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系统和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引入低影响开发模式,采取屋顶绿化、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等措施,建立雨水收集及再生水利用系统,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小雨不积、大雨不涝、水体不臭
协调发展,依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规划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
呈刚性增长,能源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结构双重更替步伐加快,能源系统形态由集中开发转向智能化、分布式,有利于我区发展煤化工、电力、新能源。随着国家能源开发战略的西移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将
贯彻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能源生产消费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要求及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的决策部署,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开发转向智能化、分布式,有利于我区发展煤化工、电力、新能源。随着国家能源开发战略的西移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加工转化基地的战略地位,从我区看,自治区被国家
能源替代量可以抵扣相应的能耗量;(四)新建民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民用建筑,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开展既有民用建筑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等基本信息调查分析,编制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十三条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分类
民用建筑,在核算建筑能耗时,其常规能源替代量可以抵扣相应的能耗量;
(四)新建民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民用建筑,墙体预制部分的
等部门开展既有民用建筑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等基本信息调查分析,编制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分类、分步
可以抵扣相应的能耗量;(四)新建民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折算为附属绿地面积。(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民用建筑,墙体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最高不超过
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十三条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分类、分步实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作为改造的重点。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当逐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第三十
纲要》和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能源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煤炭、纺织、食品、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行能效对标,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