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

经信委,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经信委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经信委最新资讯信息。关于经信委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从"欧美依赖"走向五湖四海 江苏光伏渐显暖意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3 08:37:59

下达,但就初步消息分析,该公司有望在首批配额切块中分享25兆瓦左右的蛋糕。无锡市副主任崔健敏说,当地参与应诉的18家光伏企业,将被免征47.6%的惩罚性关税,并分享不同数量的配额。全省光伏行业

"后配额时代" 江苏光伏产业释放市场转暖信号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3-09-02 23:59:59

出口的60%,中欧达成价格承诺,短期效应已显现。出口配额虽未正式下达,但就初步消息分析,该公司有望在首批配额切块中分享25兆瓦左右的蛋糕。无锡市副主任崔健敏说,当地参与应诉的18家光伏企业,将被

多晶硅重镇的“救赎”:乐山如何走出困境?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30 09:27:59

,本报记者了解到,当地有一家多晶硅企业可能将走到破产的边缘,被母公司放弃。 下一页 余下全文  政府助力7月底,四川省召集

多晶硅重镇的“救赎”:四川乐山如何走出困境?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30 08:38:31

助力7月底,四川省召集四川省内光伏企业座谈。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四川省准备向四川省政府草拟一份支持四川光伏产业发展的报告,主要内容就是希望在财税、技改资金、融资和要素保障等方面能够给予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9 11:39:59

专项规划,能够带动相关配套产业,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多晶硅项目必须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公告;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格式及提纲请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www.sxgxt.gov.cn);2、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格式请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www.sxgxt.gov.cn);3

关于申报2014年陕西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的通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9 10:20:12

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能够带动相关配套产业,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多晶硅项目必须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公告;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
报告及附件,包括: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格式及提纲请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www.sxgxt.gov.cn);2、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格式请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www.sxgxt.gov.cn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陕西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3-08-29 08:39:06

必须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公告;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
: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格式及提纲请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www.sxgxt.gov.cn); 2、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格式请从省工信厅网站

首批分布式光伏示范区那些神秘业主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发布时间:2013-08-27 09:10:56

年销售额109亿元位列江苏省民营企业100强43位,并被省授予百亿规模企业。2011年8月,中电电气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83位,排名南京第九位,镇江第一位。 自2004年进入至今
投资有限公司的资料,未找到该公司的官网及相关介绍,仅看到在2013年7月13日发布的大量招聘操作工、质检的招聘信息。另外,在一些招聘网站上,看到关于该公司的情况介绍均为江阴复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经记者

宁夏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办法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3-08-26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18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筹集和
应符合《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建)发749号)有关要求;2.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同行业中技

嘉兴《关于进一步扶持光伏产业发展若干意见》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6 10:46:59

;本意见涉及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市级承担的奖励、补助资金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列支。  (五)本意见自公布之日30日后实施,试行至2015年底。  (六)本意见由市、市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