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不享受温州市市级补贴)。
9绍兴滨海
绍兴滨海《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
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政发〔2013〕49号文件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
温州市市级补贴)。
9、绍兴滨海
绍兴滨海《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政发〔2013〕49号文件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
求 全国一共有18个省/市/县,包括: 合肥市、洛阳市、无锡市、镇江市、南昌市、太原市、浙江省、杭州市、德清县、嘉兴市、温州市、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绍兴市、安吉县、丽水市 曾出台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分布式:2015-2018年底前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不享受温州市市级补贴)。
9、绍兴滨海
绍兴
,符合浙政发〔2013〕49号文件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
0.25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对在居民屋顶成片建设0.1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补助。
24、绍兴市
光伏发电每度可享补贴0.72元
25、绍兴市滨海新城
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着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列入新城当年度战略性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不享受温州市市级补贴)。
9
绍兴滨海
绍兴滨海《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政发〔2013〕49号文件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
。
绍兴市
光伏发电每度可享补贴0.72元
绍兴市滨海新城
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着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资金不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政发〔2013〕49号文件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
2017年度袍江开发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量补助。 绍兴市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 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五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本政策执行之日2017年6月起
年度袍江开发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量补助。绍兴市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五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本政策执行之日2017年6月起补贴五年)。本次不住兑现共涉及372户居民,补助总发电量为926267千瓦时,补助总金为185253.4元。
2018年4月16日,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通知,拟兑现2017年度袍江开发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量补助。
原文如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绍兴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绍
政办发〔2017〕27 号及绍兴市发改委《关于明确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绍兴市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 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