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
书面通知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
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
减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推进增值税改革,优化调整增值税税率,落实支持创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调部分产品进口关税。
(二)提高纳税便利程度。尽快推出分行
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具体改革措施;研究推出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简并优化申报表、建立信用积分制度等具体改革措施。规范办税程序,推进纳税服务一体化。推进异地纳税便利化,实施
增值税税率,落实支持创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调部分产品进口关税。
(二)提高纳税便利程度。尽快推出分行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
具体改革措施;研究推出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简并优化申报表、建立信用积分制度等具体改革措施。规范办税程序,推进纳税服务一体化。推进异地纳税便利化,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行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⑹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调部分产品进口关税。
(二)提高纳税便利程度。尽快推出分行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具体改革措施;研究推出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简并优化申报表
、建立信用积分制度等具体改革措施。规范办税程序,推进纳税服务一体化。推进异地纳税便利化,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行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加快实现电子与实体服务同质化,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三
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许可证;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017年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供验资报告即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