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十一人期待,国家能源局不仅要做到简政放权,以有效手段建立遏制腐败的机制措施,同时也要以积极的态度正视存在的问题,对外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正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朱明内部廉政警示教育学习体会交流会上所言,公开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要以强化监督来规范权力的使用。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驻点江苏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江苏报告》),引发业界关注。据称,今年1月至5月,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派出机构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17个省份
开展了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驻点江苏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驻点监管采用调研、座谈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
新国家能源局重组已一年有余。一年多来
。 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国家能源局抓紧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去年机构重组以来,全局已取消和下放23项审批权,最近
工作组,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根据驻点情况,形成本次驻点监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基本情况近年来,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发展迅猛
瓦)。2013年,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0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速24.55%。其中,风力发电量46.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5.97亿千瓦时。(二)江苏省级层面简政放权总体落实情况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组成驻点江苏工作组,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根据驻点情况,形成本次驻点监管报告。一、基本情况(一)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基本情况近年来,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发展迅猛
瓦)。2013年,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0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速24.55%。其中,风力发电量46.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5.97亿千瓦时。(二)江苏省级层面简政放权总体落实情况江苏省可再生能源
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是简政放权的理想状态。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能源局下放非主要河流水电站、风电站、ink"光伏电站审批权。2014年1月至4月,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会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江苏
能源监管办、江苏省能源局组成驻点江苏工作组,对可再生能源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摸底调查,并形成专项监管报告。报告显示,国家能源局虽下放审批权限,但环保、土地等前置审批部门审批没有同步下放,简政放权效果
工作组,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根据驻点情况,形成本次驻点监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
25.5万千瓦)。2013年,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0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速24.55%。其中,风力发电量46.8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5.97亿千瓦时。
(二)江苏省级层面简政放权总体落实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驻点江苏监管报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32号)要求,2014年1月至4月,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会同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司、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能源局组成驻点江苏工作组,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根据驻点情况,形成本次驻点监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江苏可再生能源发电
索比光伏网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驻点江苏监管报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32号)要求,2014年1月至4月,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
会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能源局组成驻点江苏工作组,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根据驻点情况,形成本次驻点监管报告。一、基本情况(一)江苏可再生能源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驻点江苏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今年1月至5月,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派出机构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17个省份开展了能源项目
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驻点江苏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驻点监管采用调研、座谈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报告》分为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监管意见三个部分。一是反映了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