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5万容量开发资格,其余2个区域标段按5万容量开展本批次项目建设工作。3个光伏项目竞配后各按5万容量备案,按期开工建设后再备案5万。6个区域标段竞配后,未按规定时限开工建设的,取消授予的开发资格
自动承接剩余5万容量开发资格,其余2个区域标段按5万容量开展本批次项目建设工作。3个光伏项目竞配后各按5万容量备案,按期开工建设后再备案5万。6个区域标段竞配后,未按规定时限开工建设的,取消授予的开发
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法定最高年限的使用年期出让的供应方式。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以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部分单次签约时限不得超过20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依法必须
的时限和责任。待达到转让条件后,在90日内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放宽抵押限制,营利性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领域企业可将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服务于铁路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其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论证,业主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了复垦完成时限和恢复责任,确保能恢复种植条件的,可以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简化规划
项目,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申请,可与项目用海申请一并提交审查。路由调查勘测申请审批仍按原规定执行。23.项目用海与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一并审查。对利用已填成陆历史遗留围填海、无新增围填海的项
生态修复。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评估和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工作,严格遵守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内容、方式和时限如实规范披露环境信息。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自觉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边督边改、督察问责和
建成投产并缴纳经营性税收之日起,1-3年内每年缴纳税额不低于7万元/亩,4-5年内每年缴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并纳统入规,且亩均税收达到合同约定后,在项目建成投产并缴纳经营性税收之日起5年内
竣工投产并纳统入规,且每平方米税收达到合同约定后,在项目建成投产并缴纳经营性税收之日起5年内,每年给予财政贡献扶持,其中前3年以该项目当年实际缴纳税额中县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为标准予以扶持,后2年以该项
宏观指导,压实各地、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转移支付分解下达时限要求,对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省直有关部门收到资金后按规定及时下达。落实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
尽开,9月底开工率90%以上,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80%以上,按期竣工率100%。
16.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坚持服务围着项目转、要素跟着项目走,整体提升项目资金及用地用能用水等全要素保障水平
)调度督导,抢抓项目建设进度
对全省重大能源项目从储备、审批、开工、竣工、达产全周期进行调度督导,研究分析项目建设情况,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全力推进项目抢抓进度。督项目落地促开工建设,依托全省十个
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尽快将疫情延误的施工进度迎头赶上。督项目竣工促达产达效,将当年计划竣工、竣工后未达产或达产不足的能源重点项目纳入调度督导清单,帮助业主协调解决梗阻问题,推动项目及时投产增效。
(六
。实施揭榜挂帅项目50个,推荐带土移植项目30个,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1389人次。
(三)深入推进简政利企、服务便民,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新进展
全面推开土地组卷审批流程改革,县级组卷时限压缩至35
个工作日。启动新供工业用地标准化出让。复制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经验,实现统一代办联审联批,审批时限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企业合法经营行为有效
受损农房57974户,竣工率99.12%,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民生支出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深入实施重点帮扶举措
、全周期提升服务。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试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建立项目审批一事一方案。持续推进
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发电参与市场交易,探索建设基于
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联合调查机制。
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推动逐步实现同一能源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