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的项目。第三条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采取优选方式进行。优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百分制打分。第二章程序第四条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
《呼和浩特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一、各旗县区尽快组织本地区开展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初选、优选工作,于2016年9月8日下班前将正式文件报至我委;进入旗县区初选
工作,并于2016年9月12日前将优选名单及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我委;三、我委将按照《呼和浩特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委托评审机构对各旗县区上报的参选项目进行评优,并将结果
,围绕三放开、一独 立、三强化(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 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 计划;推行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 进一步强化
,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 开竞争性业务,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 主要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安 全、高效发展,为构建现代能源支撑体系、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 康
.doc
2、 呼和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表.xls
3、 呼和浩特市光伏发电项目评优申报材料编制要求.doc
附件1:
呼和浩特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
项目竞争性
配置实施方案
为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计划优选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89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内发改能源字
《呼和浩特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一、各旗县区尽快组织本地区开展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初选、优选工作,于2016年9月8日下班前将正式文件报至我委;进入旗
,并于2016年9月12日前将优选名单及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我委;三、我委将按照《呼和浩特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委托评审机构对各旗县区上报的参选项目进行评优,并将结果
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166号文件,其中有2条原文如下:鼓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建立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方式配置光伏电站项目的机制,促进光伏发电
应采取招标、优选等竞争性比选方式配置项目,而且应将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基地内单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应在10万千瓦以上,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等主要光伏产品须符合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基地
进行了优选评议。以专家评议意见为基本依据,结合省相关部门书面复核意见,拟将淮安金湖陈桥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50MW)等8个项目纳入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实施方案,现予公示。更多详情2.
列入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尽快完善开工手续,及早开工建设,按期并网发电。更多详情5.内蒙古通辽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项目评优成果公示通辽市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通辽市发展和改革
配置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四川省2016年光伏规模指标优选配置项目名单《山西省2016年普通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优》结果公示2家优秀、33家良好、22家建议加强工作通过对57家纳入合格性评审范围内
27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电站项目竞争与评优政策内蒙古通辽2016年40MW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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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http://news.solarbe.com/201608/31/102074.html
电站项目竞争与评优政策
内蒙古通辽2016年40MW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
2016年8月24日,内蒙古通辽市发改委印发了《通辽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对2016年通辽市40MW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的分配明确了方向。
查看原文http
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90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先进性评价、上网电价评价、企业贡献评价、消纳能力评价和项目进展情况评价等内容,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五、评优程序光伏电站项目规模指标竞争配置工作由市级发改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