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和各市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负责)3.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对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按规定加计扣除,购置设备器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所得税、进口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合肥
、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等依职责参与)(二十三)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应用。创建绿色城市低碳建设试点,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具有
条件的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四、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重点用能单位碳达峰相关工作,指导并支持
工具。探索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资产证券化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管理局、能源局,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
让利促销活动,引导激发有潜力的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加快推进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
%/年的担保费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责任单位:省税务局)8.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新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给予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考核获“成效明显”档次的给予100
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对企业投资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的投资。(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三)加大
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做好跟踪评估。积极跟踪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定期对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进行阶段性
光伏项目作为全球领先的太阳能科技公司,隆基绿能也是乌兹别克斯坦能源转型的重要参与者之一。2022年以来,隆基绿能参与了多个乌兹别克斯坦政府主导项目,如乌兹别克斯坦税务局大楼、阿尔马雷克矿山冶金联合体
比例,鼓励企业全面融入绿色低碳产业链。研究对接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减排和碳关税规则变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加强绿色交流合作。实施
、新能源汽车等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差别化用水、用电等价格政策。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按供热量收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