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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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碳达峰:加快工业园区绿色用能供给!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3-05-08 22:48:27

、赤泥、化工废渣有价元素回收和综合利用等项目落地投产。(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税务局、发改委、能源局、住建厅、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
、生态环境厅、商务厅、能源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一完善标准。加快制修订一批自治区能耗限额

浙江:简化审批、备案程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擅自关停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4-18 09:42:26

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4.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以省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平台建设为契机,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金融综合服务应用,加强海上风电、光伏项目等在

浙江海宁:到2025年建成1万户居民住房屋顶光伏项目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6 08:17:34

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受益农户污水处理付费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人行海宁

又一地加强光伏项目建设!设立3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年度建设目标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4 11:04:45

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助力企业稳岗拓岗。继续

浙江余杭:持续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新增重点光伏项目10个以上来源: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1 11:50:33

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三、“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聚焦“五大产业生态圈”,启动“升级版”链长制工作,以数字化
宣传部(区文创中心)、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税务局、区国投集团】五、打造内畅外联综合性枢纽型交通强区政策(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围绕提升城市能级、打造区域枢纽、强化资源集聚的目标,高质量打造内畅

浙江:新建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60%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3-30 15:43:32

分布式发展。落实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费优惠政策,推动低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4.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

广东:光伏项目审批、备案等,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1 07:38:38

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省科技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9.支持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围绕产业全链条配置创新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实验室和
、不动产登记等,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给予优惠。(省财政厅、国资委,省税务局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1.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激发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的活力

内蒙古:鼓励自建/购买储能配建新能源项目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3-03-20 07:00:44

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68.鼓励农村牧区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给予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投资补助200万元,对承担农村牧区客运功能的旗县(市、区
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按照现行车船税适用税额的50%征收。(责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111.落实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

喜讯丨热烈祝贺厦门晶晟能源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誉来源:厦门晶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2-28 12:03:06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由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荣誉证书,充分体现主管部门对晶晟能源近年来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效的权威认可。国家高新技术

四川:推动绿色贷款增量不低于3000亿元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7 16:59:32

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