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禁建区域”“限制范围”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用地。《方案》在明确保障措施时,特别强调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要求,科学有序推动我省风电资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带动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将《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印发
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唐山)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构建“风光水火储氢氨”多能互补新能源
绿色产业体系。目前,全市新能源重卡保有量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并不断推进新能源重卡“租售并举”推广平台和新能源车融资租赁平台建设。唐山市将积极探索风电、光伏等新型能源应用创新和开发利用,大力开发海上风电等
近日,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宜章县2024年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建设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在依法办理用地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利用自有
自然人光伏电站接入和消纳前提下,有序推进在居民自有宅基地范围内,通过租赁屋顶、出租设备等共建方式,由企业开发建设的、以“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的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光伏电站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提质增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
增效的绿色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租赁、担保等产品。四、工作保障18.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示范带提质增效工作。健全“县(市、区)领导+部门+镇
6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全区选取风能资源好、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较低的地区组织
兆瓦,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下村纳入试点项目。《通知》要求,依法保障用地。项目用地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
光伏和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系统谋划光伏和风电项目。各县区(市各功能区)要根据风电和光伏建设空间、负荷水平和电网承载力等资源条件,制定本地区光伏和风电开发利用规划(或实施方案),规划
,尤其是风机吊装等高风险施工环节管理,确保不发生杆塔倒塌、叶片断裂等事故。详情见下: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和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住建、行政审批部门
近日,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公示了《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县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新政策强调,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符合城乡规划
局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3日,可通过
近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军事设施
、设施农业顶棚、附属设施、庭院平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间的临时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第六条
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
近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太阳能多场景利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复合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光伏
新能源消纳能力建设。加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大于8%。原文如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江北
6月17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承接落实省、温州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浙江温州中东部220千伏电网补强工程等电源、电网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完成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温政办〔2024〕11号),推动瑞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