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担保主体从中投保上海分公司调整为上海市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2、关于贷款额度:将单个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从1500万调整为2000万。
3、关于项目准入:将贷款企业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的要求调整为贷款企业或其上级控股公司成立一年以上。
4、关于贷款银行:从承诺优惠利率的试点银行调整为承诺优惠利率,且上海市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银行。
上海市中小微
工程提供优惠贷款2400万元,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它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
工程提供优惠贷款2400万元,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它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
安仁县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2400万元,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它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它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
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2400万元,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它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
投融资渠道。积极协调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国开行、农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为安仁县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2400万元,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它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
资金对能源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能源项目。
《意见》也提出,对能源领域政府投资项目
,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能源项目。建立信贷、证券、保险和基金等机构资金支持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合作对接机制,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
(二十)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
投资机制。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能源项目。建立信贷、证券、保险和基金等机构资金支持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合作
、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创造条件。
(十九)完善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对能源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
能源项目。建立信贷、证券、保险和基金等机构资金支持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合作对接机制,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
(二十)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促进金融机构对重大能源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