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和统计分析,严格落实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推动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和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发展绿色低碳农房。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3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在
有利于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容。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更新升级和建立一批节能降碳地方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二十八)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开展全市碳排放核算,完善分行业分区域能耗及碳排放统计核算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五)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应用“e
交易”平台构建绿电溯源认证体系,为用电企业提供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推动各类社会组织采信认证结果。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体现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等方面的优先地位。在零碳产业园区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支持
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
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先立后破,切实守住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群众正常生活底线,稳妥有序推进
碳达峰工作,着力化解各类可能的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全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
持续减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全省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累积下降12.5
。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扎实推进节能降碳行动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实施原材料开采、加工等流程节能改造
生活方式。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节能降碳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对未达到国家清洁生产行业标准的工艺技术实施全过程升级改造,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大主要污染物治理力度,推进塑料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探索农牧业安全低碳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
6月17日,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围绕数字电网、先进核能、光伏、天然气、综合能源、近零碳技术等核心
企业按类别和阶段给予支持,最高200万元,企业年度累计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最高300万元。
4.一致性评价研究和仿制药开发支持
对上年度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致性评价审评,获得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遵循减污降碳内在规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创新政策措施,优化治理路线,推动减污降碳协同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加快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开展绿色社区等
消费,加快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开展绿色社区等建设,深入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推广绿色包装,推动包装印刷减量化,减少印刷面积和颜色种类。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
、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推动煤矸石
50万元。
12.对当年获评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二星级评价标识的项目,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50万元)、35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4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奖励50%。
13.对所建项目当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建设单位,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