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审查,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鼓励推行“能效论英雄”“亩产论英雄”机制,多层次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有序推动将碳排放评价纳入
基础和碳排放特征,聚焦“三个努力成为”目标,以“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和打造“绿色工业体系示范城市”“黄河中游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为抓手,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替代,加快推进
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打好基础。“十五五”期间,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基本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入
2027年底,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建尽建。(六)既有工业建筑绿色用电发展计划。全面推动工业企业绿色用电,把工业企业各类建筑屋顶光伏应用情况作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比的前提,优化用能结构,降低碳排放量。到
产业协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五)推行公共机构用能(碳)预算管理。在全市公共机构探索开展公共机构用能(碳)预算管理,通过分户计量、碳审计、用能(碳)预算分配、碳绩效评价、碳监察,将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应用情况纳入
、荣盛绿色煤化一体化等项目建设,争取国能煤制油项目取得核准批复。推动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探开发。稀土产业,持续开展稀土冶炼清洁化改造,大力推动永磁电机替代行动,完善全链条稀土产业计量标准认证体系,支持白云
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快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地区碳考核、项目碳评价、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产品碳足迹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深化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创建一批自治区碳达峰试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新机制。强化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建立完善“双碳”标准计量认证体系。四是全力推进节能降碳。贯彻实施《广西2024—2025年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强化用能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协同发力,配合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深化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加强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
效率大幅提升,积极开展碳排放双控机制先行探索,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美丽溧水建设加快推进。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
权重核算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将消纳责任压实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做好跨省交易绿证核算,推动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建立健全绿证与CCER市场衔接机制,目前我局已与
国际影响力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构和自愿组织。强化标准引领,鼓励我国企业和机构参与核发、计量、交易等各环节国际标准研究制定。积极参与碳边境调节机制研究,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制定,也希望相关企业和单位能够同我们一道,共同为我国绿证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八条 其他符合安装条件的公共建筑须实施建筑用能分项计量,且与本区公共建筑能源与碳排放监测平台数据联网,保证数据正常上传。补贴或奖励费用按照
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用能管理、减少碳排放,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 原则企事业单位通过技术改造、产能升级、新能源技术
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积极稳妥推动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行动,打造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板块。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协同发力,配合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积极开展碳排放双控机制先行探索,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美丽溧水建设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创新引领,科技增效。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注重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加强
城镇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低碳建筑示范成效初步显现;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增速得到有效控制,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全省领先;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与城乡建设领域深度融合,可再生能源替代建筑常规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