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至99.98%、99.9%。2.低碳转型成效显著。清洁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到8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
,建设一批智能化变电站,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提升工业企业负荷管理能力。推进典型电力用户和负荷聚合商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项目。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
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鼓励既有建筑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基础上,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绿色建筑执行更高的建筑节能和碳排放标准,降低建筑能耗,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等
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活动,降低碳排放,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
%、煤炭消费量完成省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省下达的13900吨、500吨、10500吨和3500吨目标
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加快钢铁、火电、水泥、焦化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工艺流程革新和清洁生产改造。推进绿色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提升新建项目
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省上
要求。到2035年,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天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体系
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鼓励各地建设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和钣喷共享中心,配套建设适宜高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加强油船和原油、成品油码头、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开展部分臭氧超标城市
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
能源领域碳减排标准化管理、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能源分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完善能源领域碳排放核算核查、碳减排量化评估、减污降碳控制监测等标准,研究开展能源装备重要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
,重点推动综合能源服务规划设计、能源综合利用、能源服务、能效监测与诊断、能源托管与运营、系统运行质量、服务质量评价及能源与多领域融合等标准研制。(六)健全完善能源产业链碳减排标准与国家标准协调加快构建
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结合城市体检,对既有建筑节能基础数据开展定期评估。(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管局、省数据资源局)在公共机构中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率先
、供暖、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降低建筑直接碳排放。(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能源局)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
建筑运行管理。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逐步构建跨部门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立建筑运行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结合城市体检,对既有建筑节能基础数据开展定期评估。(责任单位
热水系统。(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管局、省能源局)十二)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建筑炊事、供暖、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降低建筑直接碳排放。(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能源局)在
多能互补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成,氢能、光伏和储能等新兴能源产业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能源利用综合成本持续降低,能效水平持续提高,能源消费总量逐渐达峰,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建立健全绿色低碳
。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技术,结合项目申报管理、生产运行调度、节能环保监察等需求,在能源生产、输送和消费端部署各类传感器,通过采集监测数据,建立能源产供储销各领域的信息填报、报表生成
职责分工负责)4.
建立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考核机制。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建立自治区能源碳排放目标考核体系,引导各盟市、重点企业制定碳达峰分阶段行动计划。严格执行能耗强度控制,重点控制化石能源
消费总量,在能源领域严格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行用能预算化管理,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合同用能管理,探索建立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自治区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