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着力提升节能监察机构和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建立节能监察与用能单位信用评价、节能审查等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推进节能
优势企业集聚,引导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规范化发展。鼓励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引导小微企业入园,积极开发高值化再生产品,着力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废旧资源回收
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
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推广智能化、轻量化、高能效、低排放的营运车辆,鼓励和引导技术落后和高耗低效
市场交易制度。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经过多年试点,去年正式开通,开局较好,但也存在问题。比如目前只有电力行业的大中型企业进入碳交易市场,其他行业还没有进入。另外,碳交易量不高,一年交易量只有接近2亿吨。碳价也
,加快构筑“省级牵头抓总、部门高效协同、行业协调推动、地方细化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科技制度创新发展,完善碳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各类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项目开发,引导碳交易履约企业和对口帮扶省份优先购买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模式。(四)健全制度及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
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科技制度创新发展,完善碳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各类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大力倡导社会各界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扩大绿色消费,形成共建共享、全民参与、协同推进的碳达峰工作整体合力
驱动,节约优先。按照有利于提高能效水平、有利于发展新能源、有利于强化全面节约的导向,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政策,完善保障方案及配套制度,聚力推进能源治理和相关领域改革
在各国相继开始建立碳交易市场、推出碳税等制度的情况下,将有越来越多产业被纳入规范,碳费或碳税势必会成为企业必须付出的环境成本,企业应先进行碳盘查了解目前的排放情形,进而去估算衍生的碳成本,以利后续规划
,要求使用低碳足迹的组件,CRE4标准的认证为小于550 kg CO₂/kW。而在韩国,政府也推出碳认证制度,将组件的碳排放分为三等级,低碳组件可获得优先补贴,且在招标的评分也会较高,相信之后亚洲市场也
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制度,建立供需信息共享机制,以废酸等危险废物和焚烧炉渣为重点,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协同处理机制和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创新。鼓励发展重大节能低碳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交易标准的研究制定,建立和完善碳交易标准规则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
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碳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建立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落实二氧化碳排放管理交易制度,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完成年度碳排放报告、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等工作,将
、“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立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奋力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科学立法、多领域立法、高质量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规范
储能基地。积极推进电力需求响应,到2025年形成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响应能力。(二)节能降碳能效提升行动。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1.全面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建筑领域全过程绿色低碳转型。1.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化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
“光伏+”标准和评价规范,建立光伏工程企业综合评价制度,打造一批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光伏工程企业,“光伏+”市场化运作和有序竞争模式不断完善。——实施“光伏+”产业水平升级工程。打造3个以上“光伏+”融合
平台建设,支持光伏制造和应用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检测体系。健全检测认证制度,光伏制造企业应具备产品及其使用材料的产品试验、例行检验所必需的检测能力,企业生产的关键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未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