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肥一体化、浅水勤灌等灌溉模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完善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长江
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聚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管理
副中心规划展览馆等绿色建筑示范项目。(4)加快建设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组建管理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实施城市副中心与周边地区一体化交通体系提升规划,加快平谷线建设,建成厂通路
改造,同步引入物业管理服务,一体提升周边街区环境品质;新启动十梅庵、张村河北岸等24个城中村改造。新建城市绿道100公里,实施新一批山头公园整治提升;实现太平山、浮山景观绿道全面开放,加快打造景区型市民
%。新增上市及过会企业12家,上市公司总数达到79家。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突破1800亿元。海铁联运量保持全国沿海港口首位。“工赋青岛”行动深入推进。卡奥斯连续4年位居全国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首位。全市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高起点推进,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形成全国首创案例36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不断走深走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连续成功举办五届。外贸进出口总额连续两年超过4万亿
支持科技创新,科创板上海上市公司首发募资额、总市值均居全国首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快建设,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持续提升,群众跨区域办事、就医更加便捷。双向开放
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全方位、全链条推进质量强省、知识产权强省、品牌强省、标准强省建设,扎实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培育“415X”先进
“管得住、放得开”,全面推行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和企业闭环生产管理模式,最大力度实现生产不停、物流不断、产能不减、秩序不乱。(二)全力争取政策、创新政策、用好政策,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应对冲击、增强
智能化设备及工业软件投入不超过5%进行奖励、最高200万元。4、支持企业技术攻关、标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承担国家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承担省
示范工程。鼓励重点区域重点突破,在“两湖”创新区以及高铁新城、天目湖生命康原等重点区域探索建设光伏一体化建筑、光储直柔建筑、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虚拟电厂和氢能综合应用等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
和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全面推进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点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
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创新推广“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沿线资源发展
。(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农牧厅、林草局)6.建立优良品种奖励机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马铃薯优质新品种,年推广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年推广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
标准制定每年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25.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评定的企业,达到5A级、4A级、3A级、2A级、A级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
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推广建设“光储充检换”一体化充电示范项目。通过光伏优先消纳、余量存入储能、充满
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对承担国家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承担省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按省拨付资金的3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推动重点项目
,通过特高压等跨区互联工程,由综合能源管理平台统一调度,将区外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能输送至“区域点”,满足城市能源消费需求,形成城市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储能
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