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企业清单,加快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省级绿色标杆企业,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八、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持续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
,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对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电价支持。落实清洁取暖补贴及价格优惠政策
。深化能源数字经济平台运用,健全新能源线上业务办理、消纳测算、补贴申报体系,建设全市能源大数据中心,促进新能源有序协调高效发展。到2030年,全市具备季以上调节能力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2.4万千瓦左右
北新能源电池基地和西部先进碳材料基地。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8家。(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3.推动建材化工行业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启动庆阳、定西、武威、陇南4个市第二批省级试点建设。新认定省级示范步行街3条以上、省级示范特色餐饮街区10条以上、“甘肃老字号”15个以上。打造热点商圈,发展演艺经济,创建
计划”,建立省级重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协调沪深证券交易所建立甘肃服务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出台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举办发债企业与机构投资者对接会,组织银行、保险
。实施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壮大三年行动,力争2024年培育首批“三高”企业24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00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16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4100家。发挥
力带动薄膜太阳能等先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要求,全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规模年均增速要保持50%以上,力争到2027年累计装机规模超过400MW,培育打造一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到2030年光
目标。全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规模年均增速保持50%以上,力争到2027年,累计装机规模超过400MW,培育打造一批省级试点示范项目;支撑光伏建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研发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规划建设体系
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等文件要求,对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经国家电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
补助资金、享受补助资金项目的绿证收益等,电网企业应单独建立台账,为后续清算工作奠定基础。电网企业应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公布等工作,并与省级主管部门、信息中心、项目业主等做好沟通衔接
500亿元,已转付各省级电力公司。其中,太阳能发电补贴252.2532亿元,风电补贴225.1413亿元,生物质补贴22.6055亿元。这意味着2023年度国网转付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已达755亿元,其中
时及以上的工商业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区财政按照0.2元/千瓦的标准给予放电量补贴,补贴期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万元。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含新型储能
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
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
多元化应用,加快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对本地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光(氢)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开展可调节电力负荷全量排查,引导可调节负荷接入负荷聚合管理平台,对参与需求响应的按规定予以电价补贴。加快
技术改造的,按规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800万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