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业主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申请节能技改项目资助。 (2)结合我市实际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制定《杭州市可再生能源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
,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
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申请节能技改项目资助。(2)结合我市实际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制定《杭州市可再生能源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化应用。(3)新建
,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
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 偿还债务等支出。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4〕2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杭州市可再生能源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化应用。(3)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必须使用一种以上的
,制定《杭州市可再生能源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化应用。(3)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必须使用一种以上
。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等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相关规划和用地手续。(二)完善企业债务
收回光伏企业因兼并重组而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