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划拨工作。东莞供电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的转付及垫付,其中企业项目按照国家公开可再生资源补贴目录并在国家补贴资金划拨到位之后办理转付,居民项目按照南方电网相关规定及
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结算账户户名需与申报业主单位一致。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局负责修订解释,自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划拨工作。东莞供电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的转付及垫付,其中企业项目按照国家公开可再生资源补贴目录并在国家补贴资金划拨到位之后办理转付,居民项目按照南方电网
发电项目,由东莞供电局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结算账户户名需与申报业主单位一致。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局负责修订解释,自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六条 分布式光伏项目采取事后补助。市发改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划拨工作。东莞供电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的转付及垫付,其中企业项目按照国家公开可再生资源补贴目录并在国家补贴资金划拨
发电项目,由东莞供电局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结算账户户名需与申报业主单位一致。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局负责修订解释,自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原标题: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项目采取打捆的方式,由各供电公司向所在区发展改革委代为申报。市电力公司每季度第一个月20号之前将享受度电奖励的项目上季度实际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汇总,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
〕19号)产品组件规定:各地在实施招投标时,各投标企业原则上不能更换参与省级目录企业投标时提出的包括单晶硅、多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等组件和逆变器在内的光伏核心组件型号、品牌等,但允许其更换为《浙江省
)。个人光伏项目采取打捆的方式,由各供电公司向所在区发展改革委代为申报。市电力公司每季度第一个月20号之前将享受度电奖励的项目上季度实际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汇总,向市
号)产品组件规定:各地在实施招投标时,各投标企业原则上不能更换参与省级目录企业投标时提出的包括单晶硅、多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等组件和逆变器在内的光伏核心组件型号、品牌等,但允许其更换为《浙江省光伏建筑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今后,如国家能源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新的扩展,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省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核确认,省内电网企业负责确认电量信息,省财政厅负责发放补贴资金。第四条 申报享受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的项目,除满足湘政办发〔2016〕94号文件的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满足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二)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三)已并网运行且经过现场
审核确认,省内电网企业负责确认电量信息,省财政厅负责发放补贴资金。第四条 申报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的项目,除满足湘政办发〔2016〕94号文件的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满足本细则第二条
规定;(二)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三)已并网运行且经过现场审核;(四)未享受过中央及省相关项目建设资金补贴。本次补贴项目不包括ink"光伏扶贫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相关补贴政策由省
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省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核确认,省内电网企业负责确认电量信息,省财政厅负责发放补贴资金。
第四条 申报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的项目,除满足湘政办发〔2016〕94号文件的规定外
,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本细则第二条规定;
(二)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三)已并网运行且经过现场审核;
(四)未享受过中央及省相关项目建设资金补贴。
本次
,我们在利用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管理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需要同时到发改委和电网公司进行申报。 2.需要纳入国家统一颁布的可再生能源目录,待目录公示结束后才能拿到
安徽省合肥市为积极推广区域优质光伏产品,同时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于今年4月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质监局等部门制定并审议通过《合肥市光伏产品推广发布暂行办法》,并开展相关产品申报、评审
、公示、发布等工作。5月份,17年度首批光伏产品推广目录公布,共计15家当地企业的光伏组件、光伏构件、光伏逆变器、汇流箱产品入选首批名单,晶澳、通威、海润、天合、阳光电源等均在列。日前,合肥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