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申报

目录申报,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目录申报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目录申报最新资讯信息。关于目录申报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内蒙古新措施发布 推进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来源:内蒙古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9-28 08:52:41

。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积极申报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促进环保产业向园区集聚、环保服务向中心城市集中、工业园区向生态园区转变。引导龙头企业主动发起、中小型创业企业积极参与,构建特色产业
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成果转化基地。 建设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开设绿色技术转移版块,及时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通过市场手段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十八)强化法规政策支撑

进一步深化主辅分离!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领域“放管服”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09-26 10:52:14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机制。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及能源监管机构要及时监管并披露相关项目审批服务规范落实
情况。 (三)规范中介服务 进一步清理能源领域政务服务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能源管理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

国家能源局: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建设光伏项目 促进新能源加速发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09-26 08:44:32

,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机制。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及能源监管机构要及时监管并披露相关项目审批服务规范落实情况。 (三)规范中介服务 进一步清理能源领域政务服务
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能源管理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

国家能源局: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建设光伏项目,促进新能源加速发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09-25 11:04:44

法定条件之外增加前置条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机制。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及能源监管机构要及时监管并披露
相关项目审批服务规范落实情况。 (三)规范中介服务 进一步清理能源领域政务服务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能源管理部门不得强制

江西电价调整 高峰时段拟上涨60%!来源:能源需求侧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24 14:36:30

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目录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目录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六)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

湖南益阳市公示第三批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自然人项目来源:益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24 08:34:20

组织申报第三批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录的通知》(湘财建函〔2020〕10号)及《省发改委关于公示第三批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自然人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委开展对益阳市第三批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自然人

广西:大力推广峰谷分时电价机制 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来源:世纪储能 发布时间:2021-09-08 15:47:45

电力用户执行方式。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3:1。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本方案目录

深圳:落实首个“碳达峰”补贴 最高可达1000万!来源:BIPV在线 发布时间:2021-09-07 09:49:36

,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五)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示范 1.扶持方向:支持申报单位产品列入国家、省、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目录目录。 2.申报

增量配网力拓新能源消纳 但补贴政策衔接仍有断层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21-09-01 10:41:08

《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明确,支持电网企业依托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在线受理发电企业申报和初审。 上述增量配网业主告诉记者:按道理,增量配网与其他电网企业一样
,也按照程序办理新能源补贴相关手续,但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上,没有给增量配网企业账号授予补贴目录初审权限。换言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若接入增量配电网则无法正常享受补贴,增量配电网就近消纳

宁夏自治区: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 峰段电价上浮50%!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发布时间:2021-08-31 16:50:41

不低于本通知目录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本通知目录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三)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 上述政策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