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目录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大力推进5G基站、数据中心、充电设施(换电站)、电动汽车等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储能应用与电网协同发展,探索运用数字化技术对分
产业发展
14.增强储能产业发展能力。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优先支持储能产业技术研发,积极筹建国家级储能实验室,申报国家级试点示范。支持储能电池相关生产企业技术攻关和改造,提升产品性能、扩大产能规模。鼓励和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科学有序兼并重组。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支持产业向符合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环保升级、总体降耗等条件的地区转移。
五)构建完善绿色供应链。推动绿色产业链与绿色供应链
绿色发展。
二)完善工业绿色发展信息共享机制。组织遴选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产品、工艺技术装备、解决方案、企业、项目、园区等,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探索建立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平台,鼓励
兼并重组。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支持产业向符合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环保升级、总体降耗等条件的地区转移。
(五)构建完善绿色供应链。推动绿色产业链与绿色供应链协同发展,引导企业构建数据支撑
工业绿色发展信息共享机制。组织遴选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产品、工艺技术装备、解决方案、企业、项目、园区等,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探索建立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参照成熟经验主动
内河与沿海老旧船舶电动化、绿色化更新改造和港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科学有序兼并重组。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支持
绿色发展要求的产品、工艺技术装备、解决方案、企业、项目、园区等,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探索建立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参照成熟经验主动披露相关信息。推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相关
万1000万元、1000万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分别按实际投入的9%、12%、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光电企业进口列入国家、省《鼓励进口设备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实际投入的9%、12%、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光电企业进口列入国家、省《鼓励进口设备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和技术,进口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进口额10%、最高100
、节能园区典型样板,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每年编制优秀节能改造案例汇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广典型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培养一支专业化队伍。组建项目诊断
、温州银保监分局)
6.强化绿色创建扶持、节能改造主体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新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奖励 100万元、60万元
。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下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
出清价格结算。
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曾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仍按目录销售电价执行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
价格合理形成;要规范透明实施,强化代理购电监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服务质量,保障代理购电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二、规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流程
(一)明确代理购电用户范围。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
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曾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仍按目录销售电价执行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
代理购电用户范围。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下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周期的场内集中竞价出清价格结算。
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曾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仍按目录销售电价执行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
体系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标准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8.建立绿色融资主体认定体系。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依据,结合区域经济产业现状,研究细化江苏绿色融资
出资设立绿色产业担保基金,为绿色企业(项目)提供增信服务。
七、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19.支持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较好、实施意愿较强的地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绿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