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目录》) 国务院制定和颁布《政府核准 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的具 体范围,划分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 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
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
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中央财政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所在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专项监管,建立完善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能源审批听证制度、项目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项目异常目录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依法纠正各类违法行为。
五是加快建立三个清单。划定政府与
。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富人情味的服务,态度要好、手续要少、速度要快,实现
资金补助目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国家电网
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中央财政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所在省级财政部门
或备案,且已经过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3.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地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可再生能源
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中央财政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所在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
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
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中央财政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
机制和项目异常目录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依法纠正各类违法行为。
五是加快建立三个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积极探索负面清单模式,加快制定能源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用刚性的制度管
,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并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局门户网站公布。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
、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简政放权专项监管,建立完善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能源审批听证制度、项目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项目异常目录和企业黑名单
,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并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局门户网站公布。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
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能源审批听证制度、项目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项目异常目录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依法纠正各类违法行为。 五是加快建立三个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
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并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局门户网站公布。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简政放权专项监管,建立完善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能源审批听证制度、项目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项目异常目录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
门户网站公布。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富人情味的服务,态度要好、手续要少、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