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理的监管和政策框架下,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的平均发电成本可比2015年分别减少59%、35%和26%。售电侧改革持续推进售电市场竞争加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新一批54家
消纳水平。第十一条根据可再生能源波动性特点,建立跨省区灵活日前和日内交易机制,实现调峰资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动态匹配。第十二条跨省区送受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应以国家指令性计划和政府间框架协议为基础,送受
抽水蓄能、燃气等调峰机组,发展储能装置。第十八条提高发电机组的调峰能力技术标准,在设计、制造和设备选型环节,考虑电网调峰要求。第五章强化信用监管第十九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将调峰情况纳入发电企业
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应以国家指令性计划和政府间框架协议为基础,送受省份协商确定送受电计划。协商不一致的,按照政府确定的计划(协议)执行。鼓励市场化探索,协商确定的计划以外的电量,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确定
。第五章 强化信用监管第十九条 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将调峰情况纳入发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项信用记录,录入电力行业信息平台,使调峰信息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第二十条 电力调度机构定期将
发电的动态匹 配。第十二条跨省区送受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应以国家指令性 计划和政府间框架协议为基础,送受省份协商确定送受电计划。 协商不一致的,按照政府确定的计划(协议)执行。鼓励市场化 探索,协商确定的
能力技术标准,在设计、制 造和设备选型环节,考虑电网调峰要求。第五章强化信用监管第十九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将调峰情况纳入发电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项信用记录,录入电力行业信息 平台,使
,2016年增加新能源外送电量不低于10亿度;此外,超前启动疆电外送第三条、第四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及配套新能源送出方案研究论证工作;建立在全国配送新疆电力的援疆合作框架,扩大和巩固新疆电力在中东部的消纳市场
机组2016年发电量在去年同期基础上下调5%,腾出的市场空间用于新能源消纳。第四、加强监管,保障可再生能源收购。研究出台新疆区域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实施细则;出台新疆风光电优先调度工作实施细则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跨省跨区树洞水电、核电的、相关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要加强协商,签订框架协议,电力企业要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合同),现阶段按照发改价格962号文确定的市场化机制协调定价。双方协商达不成
,推动放开新投产发电机组发电计划。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场化改革要求,研究新建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机制、优先发电、优先购电政府定价机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机制,为加快发用电计划开创条件。监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市场化交易及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落实等情况实施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能源战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大型水电、核电等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各地要建立优先发电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跨省跨区树洞水电、核电的、相关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要加强协商,签订框架协议,电力企业要签订
机制、优先发电、优先购电政府定价机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机制,为加快发用电计划开创条件。监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市场化交易及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落实等情况实施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的发展方针,着力加强新能源供给管理、着力拓展新能源消纳市场、着力优化电网系统调度、着力加强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监管,遏制弃风、弃光居高不下的势头,把弃风、弃光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促进新能源持续
、市场、改革等多种手段,消化存量、优化增量,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大胆创新,又要循序渐进。加强监管、优化环境。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加强
,研发推广核心关键绿色工艺技术及装备。加快完善工业能效、水效、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依法实施绿色监管,引导绿色消费。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发挥政府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优化工业结构和区域
,开展典型产品评价试点,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创建绿色工厂。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分类创建绿色工厂。引导企业按照绿色工厂建设标准建造、改造和管理厂房,集约
的能源工作总要求,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发展方针,着力加强新能源供给管理、着力拓展新能源消纳市场、着力优化电网系统调度、着力加强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监管,遏制弃风、弃光居高不下的势头,把弃风、弃光
、标本兼治。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政策、市场、改革等多种手段,消化存量、优化增量,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大胆创新,又要循序渐进。加强监管、优化环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