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并附具宗海界址图和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示意图。五、加强光伏项目用海监管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要求,对光伏项目用海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电子产品和服装等二手交易,优化交易环境。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规范开展二手商品在线交易,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交易纠纷解决规则。鼓励二手车检测中心、第三方
再生资源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消费品回收处理,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
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深化基础能源领域价格改革,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一)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抓好煤炭价格 调控监管政策落实,预防和纠正市场失灵,引导动力煤价格 在合理区间运行,根据煤炭
格监管,厘清供气环节,最大限度压减供气层级。完善天然 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健全气源采购成本激励约束机制。 探索推进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并 入城镇燃气管网,鼓励非常规天然气企业与
)5.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煤电、有色金属、电镀等“两高一低”项目(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常态化节能环保监管
,树立长三角农业低碳发展标杆。鼓励包括田间防护林、有机肥施用、生物质炭施用等农田增汇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发挥农田生态系统的碳汇作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农投集团、光明集团、上实东滩、区科委、区市场监管
,加强对极端天气、灾情水情监测预警。强化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维持河道排洪能力。(山东黄河河务局牵头负责,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配合)(二)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快现代水网
应急厅配合)二、推动深度节水控水,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四)加强水资源监管。健全黄河干支流取用水监测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各类取水口监督管理,从严整治违规取用黄河水行为。建立流域水资源承载力管控体系
有机统一,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全面提升人大代表
市场供应体系。对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挥好未利用地资源优势。充分抓住新能源发展机遇,发挥我区未利用地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国家
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引导多主体参与,灵活运用土地分割、合并转让、预登记等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交易门槛过高、流转不畅问题,推进低效用地再利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2%。(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园区
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持续完善六盘水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的动态监控、数字化和智能化分析功能,逐步
规划资源局、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2.推动能源智慧化体系建设。打造
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力争PUE不高于1.4。加大“上大压小”力度,将规模小、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老旧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资源局
管理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聚焦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城市,实施重点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节能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