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建设规模资格。
九、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
检查,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建设计划进行调整。
附件2
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评分细则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各市政府,省农办
项目前期文件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建设规模资格。九、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
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建设规模内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进度及农业(渔业)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建设计划进行调整。附件2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
60V、8.0A和100W以下的部分,力图解决ICT数据充电线的安全隐患。 依据UL 9990进行测试和认证的线缆均涵盖在UL监督计划之中。UL监督计划包括在电缆组件生产设施处进行常规检查
多半大于监督。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站上的管控人员时常会碰到在未并网的建设初期去处理工作,那时候条件艰苦,还没有综合楼,住的地方离电站有3公里,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碰上下雨天,土路不能行车,只能徒步
,穿着雨衣,还要顶着大风前行,怀里抱着给值班员的饭,等到了站上,裤子是湿的,饭也是凉的,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几个月,那时候八九个人一起煮泡面吃就是最快乐的事儿,并没有人喊一句苦,不用监督,抗在肩上的担子就是
财政局负责光伏补贴金的管理工作。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受理光伏补贴资金申请、审核申报材料、核定补贴资金额度、编制资金安排计划,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
、审批、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指在广州市辖区内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以及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建设的光伏发电
、审核申报材料、核定补贴资金额度、编制资金安排计划,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承担项目和资金的监管责任
府办规〔2017〕7号)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我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中用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以下简称光伏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
安排计划、受理、初审工作,并按照项目补助标准提出专项资金补助安排建议。
(二)负责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第五条 财政部门
职责
(一)对发改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会同发改部门下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和省能源局备案。
(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会同县发改局审核并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工作,并按照项目补助标准提出专项资金补助安排建议。(二)负责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第五条财政部门职责(一)对发改部门提出的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会同发改部门下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和省能源局备案。(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会同县发改局审核并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 扶持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
照项目补助标准提出专项资金补助安排建议。(二)负责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第五条 财政部门职责(一)对发改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
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会同发改部门下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和省能源局备案。(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会同县发改局审核并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 扶持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 专项资金
照项目补助标准提出专项资金补助安排建议。(二)负责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第五条 财政部门职责(一)对发改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
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会同发改部门下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和省能源局备案。(二)负责专项资金管理,会同县发改局审核并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 扶持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 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