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及时接网并实现正常并网运行。对2013年12月底前已完成备案(或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核实已开工建设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均确认纳入符合国家按发电量补贴的范围,各项目单位应及时与电网企业
纳入符合国家按发电量补贴的范围,各项目单位应及时与电网企业衔接并网时间及方案,争取早日建成并网运行。对2013年12月底前已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但没有开展实质性建设的项目应及时清理。 四、继续
电网企业及时接网并实现正常并网运行。对2013年12月底前已完成备案(或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核实已开工建设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均确认纳入符合国家按发电量补贴的范围,各项目单位应及时与
电网企业及时接网并实现正常并网运行。对2013年12月底前已完成备案(或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核实已开工建设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均确认纳入符合国家按发电量补贴的范围,各项目单位应及时与电网企业衔接
农业大棚、种养基地、鱼塘水库等发展高效农业、现代渔业、休闲观光与太阳能光伏发电融合互补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2、完善光伏产业政策从投资回报看,国家和省出台的发电量补贴政策已使光伏发电项目具有较好的
。 二是发电电量补贴。对市域内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列入国家光伏发电年度规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和年度扶持资金预算额度,经确认,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
管理要求后,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接网并实现正常并网运行。对2013年12月底前已完成备案(或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核实已开工建设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均确认纳入符合国家按发电量补贴的范围,各项目
项目,核实已开工建设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的,均确认纳入符合国家按发电量补贴的范围,各项目单位应及时与电网企业衔接并网时间及方案,争取早日建成并网运行。对2013年12月底前已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
了一份《关于鼓励企业自投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见》,在补贴方面,除了国家0.42元/千瓦时的补贴外,浙江省将再补贴0.1元/千瓦时,能源局将优先保障自投自用太阳能项目享受国家电量补贴。浙江太阳能行业
/千瓦时,个人、学校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十、浙江省:
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号
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
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
1.温州市:
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号
摘要: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在温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温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