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67号)要求,评估为黄色、红色等级的受限地区,对于已建成和已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应采取措施,应接尽接;对于已备案未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告知暂缓建设;未备案项目,由相关审批部门告知暂缓备案,等待电网承载力改善后再继续备案工作。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我委组织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开展了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予以公告。我委将会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定期发布承载力评估结果,引导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