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编号:FZK2016-2-345
武川县300MW光伏电站二期100MW光伏电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
总投资:950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为武川县300MW光伏电站二期100MW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共设1个标段。
2、招标范围:中标单位负责
围目录中。所有选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项目公司认可。
施工内容:该光伏电站项目所有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外线及变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控制楼、水泵房、蓄水池、配电室、二次设备室
接入以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批复意见为准)。
招标范围:中节能宁城20兆瓦结合设施农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采购和施工工作。
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
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要求,山西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采取竞争评优的方式配置光伏规模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优范围2016年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实施计划,至少应包括前期、可研、设计、施工、调试、商投等节点进度计划。(三)投资估算深度应达到GD002-2011《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3.11节的要求。(四)财务效益初步分析深度应
附近设施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由县级电网公司统一协调并网条件后,按简便登记形式代理办理备案管理手续;对于集中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搞好备案管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县扶贫部门将扶贫开发资金优先
。1、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国家规模指标限制,不纳入申报范围。2、光伏扶贫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不占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的普通
,按要求填写《要求实施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的申请表》,报乡镇审核。
2、乡镇审核。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乡镇组织施工单位、电力部门、监理单位、村(农户)逐村逐户实地查看确认,审查初选对象是否为
建档立卡贫困户、电站施工条件和电网接入条件是否具备、安装位置是否合适,经初步确定实施对象和实施地点后、并通过四方确认后,乡镇将《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表》、《要求实施村集体光伏发电站项目
结束后,将全省贫困户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及村级小型光伏电站规模汇总并报送省能源局。
(二)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由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参照
类型,可由县级先行审批实施方案,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实施方案中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未经国家批复不可实施,否则所产生风险由项目投资方自行承担。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
产业扶贫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贫困户、行政村自愿的原则,在积极性高的贫困户和行政村中选择项目实施对象。(二)特困户(具备并网接入条件的行政村)优先、贫困村全覆盖。各村在确定实施对象时
平方米;住房系危房的,在附近有适合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村集体光伏电站选址要考虑山体滑坡、地面沉降、泥石流灾害等因素,选择施工条件和并网条件好的场地,100KW村集体光伏电站面积不低于1600
并报送省能源局。(二)集中式ink"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由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参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
,实施方案中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未经国家批复不可实施,否则所产生风险由项目投资方自行承担。六、保障措施(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层层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机制。由省发改委、省扶贫办
)自愿。政府负责产业扶贫ink"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贫困户、行政村自愿的原则,在积极性高的贫困户和行政村中选择项目实施对象。(二)特困户(具备并网接入条件的行政村)优先、贫困村全
公斤以上、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住房系危房的,在附近有适合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村集体光伏电站选址要考虑山体滑坡、地面沉降、泥石流灾害等因素,选择施工条件和并网条件好的场地,100KW村集体
并报送省能源局。(二)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由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参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未经国家批复不可实施,否则所产生风险由项目投资方自行承担。六、保障措施(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层层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机制。由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牵头,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