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改造升级工作。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逐步推动S9以下配变等落后低效设备淘汰更新,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型配变。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等设施。3.
加快建筑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有条件的小区及周边因地制宜更新升级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等设施,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出行方式。提升公交车辆、出租汽车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倡导共享新能源汽车、共享电动车出行方式,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出租车中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0%。开展定制公交、社区公交、大站快车、夜间
)(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1.推进公共交通新能源化。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到2027年完成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40辆以上,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100%。加快新能源
改造项目10个以上、总投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1.推进公共交通新能源化。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到2027年完成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40辆以上
低碳转型。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大力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到2025年,城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
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县(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专用配送三轮车、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燃油铁路机车加快改造升级为电力机车。加强
轻量化、绿色化和电动化设计生产水平,加大节能环保、智能网联、安全舒适整车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汽车产品价值量和附加值。壮大乘用车产业规模,推动易捷特、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加速发展
新能源乘用车,引导和支持传统整车企业大力发展基于纯电动、混合动力和氢燃料的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强化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与动力电池等零部件企业的协同,积极构建以电池、电机、电控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
达到10%。9.推进交通节能低碳发展。加快城市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推动铁路、公路、民航和城市交通高效顺畅衔接。持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物流配送、轻型环卫车辆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实行公交全面电动化,公用充电桩新增1300个;到2030年,充电桩保有量持续增加,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10.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实施
加油机、油罐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充换电、岸电等设施。(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有条件的小区及周边因地制宜更新升级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
装置的普及应用。(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道路客货运输、邮政快递车辆等电动化替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制定更新淘汰计划,鼓励企业提前淘汰老旧车辆,到2027年累计淘汰更新客货运车辆超400辆
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小型营运客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动重型卡车新能源更替。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加快氢能示范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
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博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6.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全市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原则上
储能发展区域集中供冷。3.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扩展需求响应资源,推动现有工业用户的辅助、非连续性生产等用电设施灵活性可中断调控改造,在全市需求侧管理平台中逐步吸纳公共建筑、电动汽车充换电
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设备。鼓励引导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工具加快淘汰,更新使用节能环保新型交通工具,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换代。落实新造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分阶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