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光限电五座大山,并且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强制配额制、绿证、电力交易等创新政策。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则在近期的国庆致辞中感慨:531以后,行业从鼓噪到反思,这静水流深的思考,反而修复了我们对
对外表示这样的观点:平价上网是投资光伏的最核心逻辑。
华北电力大学张兴平教授和袁家海教授团队分析:2020年80%分布式光伏可实现平价上网,集中式光伏发电可能有难度。王斯成老师则分析,1.5元组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继3月下旬首次征求意见后,时隔半年再度征求意见,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落地在即,掀起了业内新一轮讨论热潮,普遍认为强化地方政府
、电力公司、电网企业、配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主体的约束性责任与义务,无疑给身处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平价上网渐行渐近、消纳隐忧未除、补贴退坡加速等多重压力下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带来了新动力和新机遇。
一、配额制
按照当初承诺的电价收购项目20年所发电量,不会下调。同时,加快绿证交易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实施。 9月13日,《可再生电力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预计正式文件
项目,来降低自己完成配额的成本。
当然,存在由于企业用电量大,依靠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无法完全完成配额义务的可能性;或者企业无条件建设的情况。
但毫无疑问,如果配额制推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
概念!
此次文件中的绿证,其性质其实是之前大家常说的绿色电力证书。为了将两个绿证进行对比说明,将配额制文件中的绿证称为绿证2,将大家自愿购买的绿证,称为绿证1。个人认为,两种绿证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正在加速落地中。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相较于今年3月发布的第一版征求意见稿,本次发布的《办法》针对
配额制的制定、实施及其配套的绿证交易制度和监督考核措施做了进一步完善。
配额制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依据,向各省级行政区下达年度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量比重指标(分为总量配额和非水电配额)。各类售电公司
征求意见稿,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制定、实施及其配套的绿证交易制度和监督考核措施做了进一步完善。 责任主体和层次更完备、兼顾奖励和惩罚 各类售电公司(含电网企业售电部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 用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发改办能源〔2018〕1109号)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光伏新政发布之后,对于被关进了小黑屋的光伏,配额制一丝一毫的进展
无疑都让人十分兴奋。
在实施方面,上述文件规定各省级能源主管制定本行政区的能源及电力规划时应将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作为约束性指标,并在电力改革中建立支持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利用的制度,按照可再生能源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发改办能源〔2018〕1109号)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光伏新政发布之后,对于被关进了小黑屋的光伏,配额制一丝一毫的进展
无疑都让人十分兴奋。
在实施方面,上述文件规定各省级能源主管制定本行政区的能源及电力规划时应将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作为约束性指标,并在电力改革中建立支持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利用的制度,按照
9月底,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度引发行业关注。
算上未公开征求意见的那一次,这份征求意见稿可以称为配额制3.0版本,由主管部门把可再生能源
义务。
在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对每一类义务主体的考核方式和范围,例如,对电力直接交易用户,其应完成的配额为全部购入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如有)之和乘以所在行政区域配额指标。
考虑到生产生活的
备受关注的第二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征求意见稿终于流出。
据能见了解,影响将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分布式电力市场化交易或夭折
此次征求意见稿如果通过,可能意味着酝酿多年的分布式
按照双方达成的价格和电量,即可进行交易,但是按照新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征求意见稿,已经没有竞争可言。
多位行业知情人士向能见透露,部分地区分布式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已经暂停。
二、全额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