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在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辅助服务费+偏差
削峰填谷,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华东能监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华东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提出电化学储能电站分段申报日前96点调峰(充电)电力-电价曲线,申报电价的最小单位为1
调频辅助服务的项目
金风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朔州市150MW/300MWh共享储能项目
建设地点:朔州市平鲁区
项目单位:金风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50MW
技术类型:磷酸铁锂
示范效应:拟引进锂电池系统及关健部件生产商落户山西。
晋能控股电力集团大同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大同市云冈区
项目单位: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项目筹备处
建设规模
新模式提供了解决方案。
未来新型电力系统将呈现出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占主要比例的特征,电源侧随机性、波动性加大,亟需挖掘负荷侧调节能力来应对发、用电实时平衡。虚拟电厂平台作为用户与大电网互动桥梁,通过
先进的物联网、5G通信和大数据技术,聚合点多、面广、单体容量小的用户可调节资源。比如,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虚拟电厂平台可直接调度海量分散的充电桩、空调、储能等用电资源,通过它们降低用电功率。此外
江苏各工商业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下同)为每千瓦时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代理
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工商业电力用户: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
它用电、大工业用电的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尚未进入电力市场且有意向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进行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按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相关通告要求,通过江苏省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市场注册,按照
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
政策密集出台 缓解能源供需紧张
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稳定作用,更好发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调节
作用以及紧急状态下的跨省跨区支援作用,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监管和并网燃煤自备电厂监管等。(内容见:国家能源局特急通知电力保供 代理购电、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跨区支援都有提及)。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该政策
药材、菌类、蔬菜、瓜果等农作物大棚上方建设光伏设施,支持在农作物育苗、花卉种植等农作物玻璃棚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满足大棚保温、灌溉、照明补光等电力需求。鼓励在畜牧、家禽养殖基地利用养殖设施屋顶、管理用房
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标准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集中连片光伏设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区。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高耗能行业企业要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减少
交易价格加上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即为到户结算电价。
各市场主体签订年度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电力供需平衡、燃料价格等因素,约定价格浮动机制。若售电公司与二类用户签订多年购售电
11月1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公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与风、光相关的:要求光伏发电按照全年不超过900小时、风电按照全年不超过1800小时电量参与年度
市场机制,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作用,推动储能规模化应用。研究解决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独立身份问题,建立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储能聚合商参与中长期、现货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设计灵活多样的市场化需求侧响应
当前,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社会排放总量的37%,行业排行第一,而且由于社会消费电气化的影响还可能提升。因此,要实现双碳目标,必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断提升新能源发电量占比。预计到2030年和20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