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 2)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必须具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其分包商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成员或分包商,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
具有相应的技术、施工能力。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电力设计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承装
(修、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
3.1.5 2016年~2018年财务无亏损。(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6.4具有国家能源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之承修五级五级(含)以上资质。 6.5提供近三年内运维业绩合同复印件或
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能够协助当地政府在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至
维持电站正常运转的各项工作;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9.具有国家能源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之承修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能够
良好,并具有近三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6.4具有国家能源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之承修五级五级(含)以上资质。 6.5提供近三年内运维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累计总运维
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有效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资质。外埠投标
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企业信用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能够协助
监管局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确认此项目办理电网公司所需要手续完结,可以移交业主方使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