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具有必要的运营场地(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四)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授权方须提供包含安全管理条款的授权协议或关联证明);(五)需提供10人及以上的
认证且达标的产品,并提供不低于5年的质保。采用的配电箱必须为成套配电箱,箱内并网设备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闸刀、断路器(居民光伏需具备机械型自复式带欠压保护功能)、浪涌保护器,成套配电箱内开关必须提供
工程,相配套的通讯、保护等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等。110kV送出线路起始于风电场升压站110kV出线架构,止于协鑫光伏电站接入220kV微山站并网线路的T接点,线路长度约为23.1km(单侧挂线),导线
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配合业主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负责项目水保
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需注册在临海市范围内,从事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投资、建设或运营的企业。(二)光伏建设企业必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
CQC认证的光伏专用电缆。(需在项目周期内保证免费更换)。(四)光伏建设企业提供的配电箱为成套配电箱且须经过3C认证,表箱材质要求使用不锈钢或SMC材质,箱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闸刀、断路器、浪涌保护
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需注册在临海市范围内,从事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投资、建设或运营的企业。
(二)光伏建设企业必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闸刀、断路器、浪涌保护器、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反孤岛装置等。提供成套箱子的3C认证和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建设必须满足
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需注册在临海市范围内,从事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投资、建设或运营的企业。(二)光伏建设企业必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
、浪涌保护器、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反孤岛装置等。提供成套箱子的3C认证和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建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确保项目铺设在
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需注册在临海市范围内,从事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投资、建设或运营的企业。(二)光伏建设企业必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
CQC认证的光伏专用电缆。(需在项目周期内保证免费更换)。(四)光伏建设企业提供的配电箱为成套配电箱且须经过3C认证,表箱材质要求使用不锈钢或SMC材质,箱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闸刀、断路器、浪涌保护
太阳能产品认证标志),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10年。4.4 家庭屋顶光伏本体和并网设备的安装、施工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不得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和用户用电的安全。5 居民家庭光伏并网接入原则5.1
或公用低压线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应接入用户计量箱(柜)表计负荷侧。 5.4.3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用户计量箱(柜)表计负荷侧的位置选择应在原用户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源侧。6 居民家庭
(CQC太阳能产品认证标志),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10年。4.4 家庭屋顶光伏本体和并网设备的安装、施工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不得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和用户用电的安全。5 居民家庭光伏并网接入
电网低压分支箱或公用低压线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应接入用户计量箱(柜)表计负荷侧。5.4.3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用户计量箱(柜)表计负荷侧的位置选择应在原用户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源侧。6
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不得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和用户用电的安全。5居民家庭光伏并网接入原则5.1基本要求5.1.1家庭屋顶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根据接入容量、接入电压等级、接入
原用户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源侧。6居民家庭光伏接入技术要求6.1基本要求6.1.1接有家庭屋顶光伏的配电台区,不得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配电室、箱式变低压母线间联络除外)。6.1.2220V光伏发电
中心的认证(CQC太阳能产品认证标志),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10年。
4.4 家庭屋顶光伏本体和并网设备的安装、施工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不得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和用户用电的安全。
5
、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用户计量箱(柜)表计负荷侧的位置选择应在原用户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电源侧。
6 居民家庭光伏接入技术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接有家庭屋顶光伏的配电台区,不得与其他台区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