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通办”支撑作用5个方面提出16条工作措施,帮助各地依托平台做好新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储备、业主选择、建设管理、信用监管、消纳拓展等工作,不断提高效率、释放活力、激发动力,推动我区新能源规模化、市场化、可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我区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风电光伏项目由自治区级备案改为地州市属地备案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开发管理改革
优化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6条措施
16条措施,帮助各地依托平台做好新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储备、业主选择、建设管理、信用监管、消纳拓展等工作。《通知》明确,将风电、光伏项目由自治区级备案下放至地州市属地备案,简化项目备案程序,并通过自治区
、河南、湖北)已经看到这一问题,正积极出台政策措施,缓解电网压力,促进新能源有序发展。主要举措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明确告知实际情况,建议暂缓备案与建设:在红色区域内,对于已备案未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告知暂缓
,电力公司应采取措施,应接尽接;对于已备案未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告知暂缓建设;未备案项目,由相关审批部门告知暂缓备案,等待电网承载力改善后再继续备案工作。为深入探讨分布式光伏配储、接网、消纳等相关领域的
以旧换新产品清单目录。围绕交通、水利、环保、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充分挖掘我区需求,加强电力设备、储能装备、节能灯具等本地企业生产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助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原文如下: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
设备更新行动1.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安全应急、新一代电子信息、前沿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重点产业链,聚焦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
碳减排措施。委托节能评审机构对新上重点碳排放项目采取的碳减排措施内容开展论证,推动重点排放项目碳减排措施具体落实。建立碳排放评价监督监管机制,加强碳排放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督管理效能。(责任单位
下达的目标任务。五、有关措施(一)自治区发改委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年度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公示。(二)自治区发改委、西北能源监管局负责督促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对未按
8月16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2023年宁夏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良好,超出了国家
项目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保障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
号)、《浙江省整县(县、区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出入口、逆变器等明显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公示牌,明确维保单位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二)规范建设流程1.备案阶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前应按照《浙江省光伏发电项日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
融合发展,加快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二、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彰显能源央企新担当新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涵盖了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等不同层面,涉及监管协同、布局
”“十五五”规划有序衔接,统筹谋划中长期能源电力优化布局,促进全国各区域、各时段能源生产消费协调平衡,做好供需平衡预警,加强能源供应链产业链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能源供应的韧性、抗打击性、充裕性和可持续性。要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电力企业: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
8月9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开展“新能源+氢能”专项试点,依法依规完成审批手续前,对实质开工的氢能项目,根据落实的
氢能应用场景及规模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奖励,针对首批氢能应用项目适当加大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激励力度(累计不超过50万千瓦)。原文如下:江西省关于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