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电力消费、能耗指标等指标数据收集体系,建设全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数字化管理示范平台,探索能源数字经济新模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2〕13号各市、州、县
、商业储能、虚拟电厂、“光伏+”等新型商业模式。充分挖掘能源数据价值,完善电力消费、能耗指标等指标数据收集体系,建设全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数字化管理示范平台,探索能源数字经济新模式。(八)能源惠企利民工程。推动
瓦时。承接国家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成交电量16.3亿千瓦时,建立电能量价格+环境溢价价格机制,激发南方区域绿色电力消费能力。三是大力推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确保市场公平高效。南方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坚持
%。其中,二产用电仍是全社会用电量的主要来源。分月份看,1-2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8%,逆周期调节措施下宏观经济延续恢复发展态势,以及2月气温偏冷拉动电力消费增速提高;3月,受多地疫情散发影响
能源统计计量体系,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统计制度。各县级市(区)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完善政策措施,科学有序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各具级市(区)应建立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监测和信息
、省有关部署,调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核算方式,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不纳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考核。鼓励各县级市(区)制定出台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政策,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力
差均创新高。电力消费增速小幅回升,十三五前四年年均增速23%;2020年全市用电量1576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和最大峰谷差均创新高。抓住能源供需环境相对宽松、清洁能源供应较为充足的有利时机,大力
,自发自用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推行绿色电力消费和绿电认证,积极开拓绿电积分在绿色生产、消费、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提高企业安装光伏积极性
界定既消费又生产电力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并延续至今。分布式光伏用户利用闲置的屋顶等资源安装光伏系统,建立光伏电站,参与电力生产全部活动,生产的电力自行消费或售予电网,实现了电力消费与生产的有机融合,是
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电力消费是用户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核算的主要源头,作为直接面向用户提供电力的主体,配售电企业只有深刻理解双控内涵
,加强公益宣传,规范引导景区、旅行社、游客等践行绿色旅游消费。
(七)挖掘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
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区县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
。 湄洲岛风雨廊BIPV光伏项目作为能源电力消费侧的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实践场景之一,积极传承弘扬了妈祖文化,为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岛屿建设注入绿色动能,也为打造清新福建贡献一份国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