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装机2096.05万千瓦,占比17.97%。二、电力消费情况(一)全社会用电量情况。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05.9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45%;累计用电量3009.0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对各地原料用煤、用油、用天然气等用能量,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对年度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耗总量考核。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
,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统筹使用能耗指标。对含有原料用能的新上项目,按照扣除原料用能后的能耗开展节能审查。对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节能技术改造节能量、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上企业存量用能空间
挖潜,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家先进值。积极倡导能源绿色消费。稳步推进电能替代。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电力消费范围,提升生产生活电气化水平。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在
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持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第三节 推动电力消费转型发展1.稳步提升电采暖比重优先在热力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和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等非连续供热的非居民
电价政策,加大实施力度,促进节能减碳。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节约用电,优化电力消费行为。(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党的领导,省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对完成省定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地方,免于考核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
,科学合理确定各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对于达到激励目标的市,免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落实好国家关于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要求。加强
20%左右。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预计到“十五五”初,我国新能源将从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转变为增量主体,能源变革的拐点即将
方式,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市(州)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落实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并在2022年5月26日完成首次绿电交易。截至2022年10月底,沽源光伏已成交的绿电总电量1.23亿千瓦时,接下来陆续将产生的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和绿色电力证书划转给用户,为沽源光伏开拓冀北地区电力市场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