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按照新的政策,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包括工业园区可再生替代项目、零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
针对工业园区可再生替代项目,要求具有燃煤自备电厂的园区,充分挖掘园区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
和负荷侧响应能力,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光伏项目建设,鼓励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逐步实现园区用能清洁化。
围绕零碳工业园区示范项目,鼓励具备新增负荷的园区开展零碳工业园示范项目,以零碳用能为发展目标
煤电灵活性转型,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运行提供灵活调节能力,探索煤电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煤电向低碳无碳化转型;再次,要持续推进终端用能的电气化以及加强电力电子和储能等关键技术创新;最后,还要完善
各项政策,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完善碳交易市场,助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
周孝信表示,要通过数字化转型,推动新一代输配电网和能源互联网建设,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确保电力系统
万千瓦以上。
山东如此底气十足的原因在于,十三五以来,绿色已逐渐成为全省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的最亮底色。2020年,省能源局精心梳理涵盖光伏、风电、生物质和垃圾发电等领域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夯基础利
定位、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8月,临沂市出台全省首个《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从电力消纳、项目备案、项目申报、系统设计、接网设计、电气技术要求、建设安装、工程验收、运行维护9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提高净外受电和绿电比例。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支持储能示范应用,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提高吸纳
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支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站和余热、余压发电站与电网并网。
第二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对能源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节 推进产业转型
。
第二十六条 本市持续优化用电结构,合理减少煤电机组发电,提高净外受电和绿电比例。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支持储能示范应用,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
电网建设,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支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站和余热、余压发电站与电网并网。
第二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公布重点用能
。
第二十六条 本市持续优化用电结构,合理减少煤电机组发电,提高净外受电和绿电比例。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支持储能示范应用,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
电网建设,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支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站和余热、余压发电站与电网并网。
第二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公布重点用能
,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既抓住了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也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坚定决心。《方案》提出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
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在当前可再生能源尚不能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的情况下,既坚持了必要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又对加大可再生能源消费形成了有效激励
出现,并在2016年前后出现高峰。新能源发展的主要矛盾,也逐步转为系统消纳问题。其中,弃风弃光主要集中发生于三北地区以及冬季供暖期,问题集中体现在三北地区的系统调峰能力、跨省区外送能力无法支撑本地区
困难省区,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与外送能力不断提升,弃电率也由十三五初期的20%~40%,逐步下降至十三五末的10%以下,全面完成了利用率控制目标,新能源消纳压力大幅缓解。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当前消纳形势
度电,90%以上的发电量均可由其自行消化使用。
根据《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来看,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情况,对
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
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
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下发2021年全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
(二)《通知》的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