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使用。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企业注册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3项同类型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
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合同约定; 6、投标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省、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
产品,鼓励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鼓励采用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方式统一开展县域内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第十条 县级政府负责落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场址和用地,场址土地不得属于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规范我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管理,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四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光伏发电经营范围 (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财产被
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提供相关材料),2018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含二维码的资质复印件扫描二维码内容与复印件内容一致,复印件视同原件)
七、公告期限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