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以下二者之一即可 ①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 ②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缺陷及问题的设备和材料、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行业(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符合山西省印发《山西省
EPC总承包能力。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 ③承诺:中标后依法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承担施工任务,并得到招标人认可,如中标方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自行承担施工任务,中标方对
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资质;(2)具有岩土专业勘察资质(不限级别);(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
授权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 18.专项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
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机电工程
。 2、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