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电力系统推进智能化以及建立辅助服务市场的大背景下,光伏电站的运营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近日,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河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光
伏电站的运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包括调度机构命令的执行、与电站运行相关信息的报送以及与电站运行相关的功率预测、非计划停运等。 在功率预测方面,上述征求意见稿规定,超短期功率预测为每15min自动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应具有设计、制造、供应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
贫困户自筹。贫困户筹集资金有困难的,必须自筹资金0.2万元,剩余部分可以自行向银行申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限额0.6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手续,签订还款协议。还款资金分年从光伏发电收入中偿还,最长期限不得
。分布式电站: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兆瓦;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镇江市 :地方
)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河南省风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办起草了《河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微电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微电网作为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支撑以及与大电网友好互动的技术手段,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清洁能源的接入和就地消纳,提升能源
措施等做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一管理办法,微电网分为并网型微电网和独立型微电网,可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治管理。并网型微电网既可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离网独立运行;独立型微电网不与外部电网连接,电力电量
正在获得政策制定者更多的青睐。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微电网的范围的界定、建设管理以及扶持措施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在扶持措施方面,理应引起光伏企业关注的是
了《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微电网范围的界定、建设管理以及扶持措施等做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微电网分为并网型微电网和独立型微电网,可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治管理。并网型微电网既可以与外部
规定。根据这一管理办法,微电网分为并网型微电网和独立型微电网,可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治管理。并网型微电网既可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离网独立运行;独立型微电网不与外部电网连接,电力电量自我平衡。在电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中的耕地被定义为“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项目,但是同时也提到对于使用农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光伏用地一直是项目问题高发区。就在一个月前,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对淮南市潘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中的耕地被定义为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
同时也提到对于使用农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光伏用地一直是项目问题高发区。之前曾总结了《九起光伏项目违法用地及处罚案例》。就在一个月前,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对
为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根据该征求意见稿: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要一次性交纳,根据人均耕地面积,税率为
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照建设用地管理!
光伏用地一直是项目问题高发区。之前曾总结了《九起光伏项目违法用地及处罚案例》。就在一个月前,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对淮南市潘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