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招标编号:JLZZ201710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二十道沟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11万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县二十道沟村200KW屋顶分布式
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一级机电安装的建造师施工资质【投标时须提供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灵壁县2017年36.5MW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发改审批130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有施工资质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或无施工资质中标后委托有光伏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的,施工企业均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a、电力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资质;或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修类 五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 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特定资格要求:
( 1)光伏工程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
(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以上证件的原件开标时必须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核)
六、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招标条件
全国村级光伏扶贫农场(尼勒克县)EPC统一招标项目已由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条件已落实。招标人为尼勒克县尼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企业有施工资质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或无施工资质中标后委托有光伏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的,施工企业均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
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非新能源)及以上资质; 鉴于电厂接入系统特殊性,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