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和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范围,推动新能源发电及跨省区电量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扩大辅助服务提供主体范围,探索开展跨省区电力交易
,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着力打造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 (二)完善新能源电价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研究完善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
消费,加快绿色能源发展,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则和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南方区域是指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五省区,所称
评估完善。 三、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 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
绿电园区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查、审批开辟专门绿色通道,切实压缩审核时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九、优先组织西部绿电园区内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将西部绿电园区内企业优先纳入可调
,实现平原地区农村机井全部通电、全省自然村全部通动力电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农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均高于国家目标要求。
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加速释放活力。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完成
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和电力现货市场
电力交易,深挖跨区跨省通道送电潜力,加大省间余缺互济力度,最大限度保障电力电量平衡。同时,配合政府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合理错峰避峰,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 推动电网发展与各地区各行业减排降碳高效
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机制,探索容量市场交易机制,深化输配电等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电力交易机制;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三是培育发展配售
浙第四回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
推动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完善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为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
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推进天然气领域上下游直接交易、管网独立、管销分离改革。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体系。建立能源行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机制,强化能源监测
确定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加强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在非化石能源目标落实方面,将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及最低比重目标科学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同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
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举措,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绿色用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将为追求零碳低碳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等提供实现途径,并使之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三是推动重点行业转变用能方式